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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师范大学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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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创建时间 : 1956年
  • 占地面积 : 3300亩
  • 主管部门 : 浙江省
  • 学校定位 : 浙江金华市
  • 官方电话 : 0579-82282245,0579-82282335
  • 电子邮箱 : zsb@zjnu.cn
  • 学校网站 : http://www.zjnu.edu.cn/
  • 学校地址 : 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
  • 重点学科 : B-学科(6),C+学科(2)
  • 开设专业 :  学前教育 教育技术学 物理学 汉语言文学 思想政治教育
  • 8博士点
  • 28硕士点
  • 7院士人数
  • 1重点实验室

浙江师范大学详情

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。前身是杭州师范专科学校,1956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设立。1958年升格为杭州师范学院。1962年,杭州师范学院与浙江教育学院、浙江体育学院合并,更名为浙江师范学院。1965年,从杭州搬迁至金华。1985年更名为浙江师范大学。2000年、2001年、2004年浙江财政学校、浙江幼儿师范学校和金华铁路司机学校相继并入。2015年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。现由金华(校本部)、杭州(文二校区、萧山校区)、兰溪3个校区,18个学院(含独立学院)组成。

浙江师范大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以“提升质量、提升特色、提升效益”为主线,秉承“砺学砺行、维实维新”校训精神,弘扬“务实、求实、扎实”育人传统,实施“特色化、国际化、区域化、协同化”发展战略,主动服务浙江教师教育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、服务国家战略举措,努力建设特色浙师、和谐浙师、美丽浙师、活力浙师、幸福浙师,朝着“建设有国际影响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”的目标奋勇前进。

》办学概况(数据截至2018年8月)

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,自建校以来向社会输送了30余万各级各类优秀人才,其中有21万奋战在教育系统,近一半浙江省在职特级教师和省一级重点中学校长毕业于我校。学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、毕业生对母校总体满意度稳居浙江省本科院校前列,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%左右。现有全日制本(专)科生25000余人(含独立学院学生),研究生6000余人,留学生近3000人,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近2万人。

学科门类齐全,有71个本科专业,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,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,2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,11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,2个博士后流动站,2个国家“111计划”学科创新引智基地。数学、化学、工程学、材料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%,20个学科列入浙江省一流学科。拥有国家级课程16门,国家级专业6个、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。

师资结构合理,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、共享中国科学院院士5名、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,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,青年长江学者1人,国家突出贡献专家2人,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,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,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8人。

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,获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、教育部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(人文社科)28项、全国教科规划优秀成果奖2项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9项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8项。建有浙江省唯一的教育学一级学科重点研究基地、“卓越教师培养”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、浙江省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和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,建成附属中学19所。学校立足浙中,深化与金华战略合作,积极为改革强省、创新强省、开放强省和人才强省建设发挥作用。

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推进,学校与5大洲、5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190余所高等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和交流关系,与40余个国(境)外大学确立了校际学生交换项目,入选“浙江省十佳对外合作单位”“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”建设单位。学校是教育部“教育援外基地”、商务部“中国基础教育援外研修基地”,外交部、教育部“中国—东盟教育培训中心。在海外建有5所孔子学院,获批成立教育部中国南非人文交流研究中心、国家汉办非洲孔子学院研修中心、浙江省孔子学院师资选拔培训中心。

师资力量

学校拥有一流的师资队伍。全校共有专任教师1546人,具有正高职称教师330余人,副高职称教师750余人。

◆中科院院士、工程院院士(共享)7人

◆国家“千人计划”专家1人

◆国家外专千人计划专家1人

◆“长江学者”特聘教授3人

◆国家“杰出青年科学基金”获得者2人

◆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3人

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8人

◆“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入选者4人

◆“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入选者9人

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

◆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

◆省特级专家2人

◆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

◆省千人计划入选者7人

◆省“钱江高级人才”特聘教授7人

◆省“新世纪151人才工程”第一、二层次入选者42人

◆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71人

体检标准

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,学校按照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规定执行,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中明确“学校可以不予录取”、“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”的,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。

收费标准

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。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,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,按学年结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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